第21章 吃个桃桃,好凉凉(1/2)
“在这里给各位前辈科普一下。”
画面中出现了大段大段的法律条文。
【在后世,我们认为的成年人,是年满18周岁的人。
从法律上讲,和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儿童发生关系,无论未成年儿童自愿或不自愿,都属于犯罪,以强奸罪从重处罚。
从道德上讲,迷恋幼态本身就是不道德的行为;从医学上讲,这就是一种病,心理病,得治!
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,刑法只是打击人渣中的人渣!】
看着一条条后世的法律条文,万朝古人沉默了。
和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关系,是犯罪?
我犯罪了!!!
凡是早结婚或早破戒的古人纷纷感觉自己膝盖中了一箭!
随即注意力又被天幕之上,一桩桩凄惨的略卖案吸引了注意。(略卖=拐卖)
李世民震怒,后世的拐子如此猖獗。
强奸略卖幼女,畜牲!
在大唐,胆敢犯下奸淫罪的渣滓,先徒两年,案情从严惩处!
不过,后世对略卖、奸淫罪的处罚年龄这么低?!
自己是不是要改一改大唐律法,再狠一点。
“欺负幼女,猪狗不如!”秦始皇森冷道:“在我大秦,胆敢犯奸淫罪,直接宫刑!”
王莽是个思想先进的皇帝,“若是整个国家的人都开始追求白幼瘦,那拐卖案、奸淫案岂不是飙涨?!”
长期浸淫在这样的审美下,不变态也变态了。
朱元璋感觉不寒而栗。
“后世资本如此恐怖?居然可以操控一个国家的审美?”不,按照圣师所言,甚至不止一个国家。
他们不知道后世的文娱业、新闻业发展到了何等地步,信息传播的速度又有多恐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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